一星期前,臺灣社會版的頭條新聞是一對十七歲的小情侶,自十二樓高的屋頂相擁跳樓,一死一重傷。

 

 先生很感慨的說:“這些孩子怎麽都沒有替父母想想,他們會多麽傷心啊!”

 

青春期的孩子的特色之一是不會替別人設想。他們只想“我”快不快樂。任何與“我”的快樂有抵觸的人,都將視爲“敵人”。

 

所以,如果從小沒有刻意培養孩子的“同理心”,青春期的“我行我素”是一點也不意外。

 

先生很感慨的又說了,假如有情人終成眷屬,想想十年、二十年後,說不定都離婚了,現在卻以自殺相許,不是很不值得嗎?

 

這是我們大人一廂情願的理性分析。

 

女兒在三月春假時,曾到國語語文學校和父母分享青春期的孩子是怎麽想的。她的第一個論點就是“不會想未來”( 少數從小就立志的例外)。女兒很誠實的說“我的想法不代表所有的青少年,但我的許多同學的確是如此的。他們不管未來的.”

 

她描述,他們的目光只看到“明天,最多一星期”。“明天有沒有功課,有沒有考試?”父母常常說,“不好好念書,以後會考不到好大學,找不到好工作”。這種話的鼓勵作用是微乎其微。反而會讓孩子覺得很煩。因爲眼前的事都解決不了了,誰管未來呢?

 

女兒提出這一個觀察的用意有:

--請父母不要在責備孩子的時候,用未來來“恐嚇”、“威脅”;因爲孩子感受不到那種急迫性,只會破壞親子感情;

--建議父母多關心孩子目前的心理及各方面的需要;

--提供孩子親身體驗的機會,如當告訴他“賺錢的辛苦時,若有打工機會,讓他吃吃苦,對孩子會更實際些。

 

那到底可不可以和孩子談未來?當然可以。而且應該引導孩子去想,去“夢想”很重要,只是要選好討論的時間。而當,孩子不領情時,請用理解的心面對他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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