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位朋友談到她的先生時,很心疼的說:“我的先生,一直到現在都覺得他沒有達到他父母的要求。每次他的媽來,壓力都很大。”

 我反問:“他的父母有說些什麽嫌棄的話嗎?”“沒有。”“那他爲什麽會覺得父母對他不滿意呢?”“他就是會這麽覺得。似乎是從小就那樣,要改變它,很難唉!”

 

我聼了很訝異。三十多歲的人,有一份好工作,一個美滿的家庭,可以活得很開心、自在,爲什麽内心裏卻總是有份缺憾呢?小時候的陰影,三十多歲了,仍没辦法擺脫,爸媽們,知道自己對孩子的影響有多大了嗎? 你希望你的孩子長大以後,不要有這種缺憾、壓力嗎?那麽,就教導他做自己人生的主人吧!

 

第一要點,讓孩子完全明白他所做的任何事都是為自己的日後在奠定基礎!

 

舉凡吃飯、做功課、練琴、運動等等,都是在為自己的健康、具備各種學習能力在努力,而不是為了討好父母。不要用“把這口飯吃下去,媽媽會很高興”“不乖乖練琴,媽媽要生氣了”這種話語和孩子説話。因爲這種説法,會讓孩子有“我是為了媽媽吃飯、練琴”的錯誤想法。

 

在我的書裏,我也擧了兒子五歲時的例子。他每天練鋼琴,一條曲子練五次。有一天,每一條曲子練了十次。練習完畢(我沒有陪在旁邊),跟我說,“媽媽,我今天每條曲子都練了十遍,你有沒有很高興?” 我看著他的眼睛,很慎重的說,“媽媽很替你高興!因爲我相信練了十次一定比五次,讓你的彈琴技巧進步更多。”

 

父母基本上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拉拉隊,一旁打氣、加油的人。東方文化比較強調集體意識。個人的成敗,往往和父母、家族牽連在一起。父母有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,但不要把孩子念哪一所大學,賺多少錢,變成是不是成功父母的指標。

 

西方社會的個人主義,有人一聼個人,很容易解讀成“自私自利”。事實上,他們是尊重孩子的興趣和選擇。如果孩子需要去走冤枉路,也讓他自己去嘗試。這種理念下,讓孩子比較沒有負擔,可以活出自己。比爾蓋玆是大家最熟悉的例子。黑幼龍先生教養他的孩子,也是秉持這種心態,而他的孩子最終也是做了他們自己最喜歡的事,而有了成就。

 

所以提供孩子機會去發現自己的潛能和興趣,是父母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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